常规条件:
1、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5)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圳工作且与用常规条件:
1、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5)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圳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说明5: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境外大学,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
2、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3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资金、且在深圳注册不超过8年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者(每个单位限报1人);
3、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且获得风险投资机构(见说明15)第一轮融资1000万元以上,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说明15.限申报当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
4、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a.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b.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
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境外大学,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
2、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3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资金、且在深圳注册不超过8年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者(每个单位限报1人);
3、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且获得风险投资机构(见说明15)第一轮融资1000万元以上,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说明15.限申报当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
4、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a.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b.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